4月4日,記者于設在上海煤科分院的煤炭行業煤礦專用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了解到,有關煤礦專用設備的41項新標準已經公布,并將于今年6月1日起實施。更多的煤礦專用設備的新標準正在修訂或制定中。
隨著煤炭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煤礦安全生產的需要,一大批煤礦專用設備的標準已經落后于形勢,亟待修訂或制定。煤炭行業煤礦專用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各專業委員會開展了多方面的工作。
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去年底和今年2月中旬,兩次公布了41項新標準。在41項新標準中,有20項為重新修訂的標準,21項為新制定的標準。記者注意到,許多舊的標準大多數制定于上個世紀的80年代中期或90年代初期。如“采煤機用電纜夾型式和基本尺寸”原標準制定于1985年,“礦用防爆燈具”原標準制定于1991年,“隔爆型手持式電煤鉆”原標準制定于1992年。上述設備的標準經過修訂后,其保障安全的性能大為提高,而新制定的專用設備標準中,許多也與安全有關,如“煤礦用增安型低壓(或高壓)電纜接線盒”、“煤礦用隔爆型低壓電纜接線盒”、“煤礦用自動蘇生器”等。記者還注意到,1998年制定的“KS”型、“KJ”型礦燈標準,這次也進行了修訂,并新制定了“KL”型礦燈標準。
煤礦專用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希望有關專用設備的生產廠家和廣大煤礦用戶以及設備維修者,要掌握好新標準,充分運用好這些新標準,來提升產品質量、正確使用和維修,促進煤礦設備技術安全水平的提高。